2022年4月15日
是第7个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学习国家安全知识
提升国家安全意识
Q1: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Q2: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Q3:国家安全包括哪些领域?
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至此,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Q4:生活中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有哪些?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Q5:公民和组织应怎样维护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此外,还可以拨打电话12339或登录网站:https://www.12339.gov.cn/index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进行举报。
“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受理个人和组织发现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举报。